第1条(个人信息)
医疗法人社团 广风会 La Clarte(以下简称“本公司”),针对在本网站上提供的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中的个人信息处理,制定如下隐私政策(以下简称“本政策”)。
个人信息”是指个人信息保护法中所指的“个人信息”,是指关于生存个人的信息,该信息包括姓名、出生日期、地址、电话号码、联系方式等能够通过这些描述识别特定个人的信息,以及容貌、指纹、声纹的数据,以及能够通过这些单独信息识别特定个人的信息(个人识别信息),如健康保险证的保险人编号。
第2条(个人信息的收集方法)
本公司在询问时可能会询问姓名、出生日期、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个人信息。此外,关于与合作伙伴等之间进行的交易记录和支付相关信息,包括个人信息,可能会从本公司的合作伙伴(包括信息提供者、广告主、广告投放对象等,以下简称“合作伙伴”)等处收集。
第3条(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目的)
本公司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如下。
(1)为了提供和运营本公司服务
(2)为了回答查询(包括进行身份验证)
(3)为了发送有关使用中服务的新功能、更新信息、促销等及本公司提供的其他服务的通知邮件 (4)为了在必要时进行维护、重要通知等联系
(5)为了识别试图以非法或不正当目的使用服务的个人,并拒绝其使用
(6)为了让用户浏览、修改、删除自己的注册信息和使用情况以上使用目的的附带目的。
第4条(使用目的的变更)
(1)本公司仅在合理认为使用目的与变更前具有相关性时,才会变更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
(2)如进行使用目的的变更,本公司将通过规定的方法通知用户或在本网站上公布变更后的目的。
第5条(个人信息的第三方提供)
本公司除以下情况外,不会在未事先取得用户同意的情况下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在保护人的生命、身体或财产时难以获得本人同意时
(2)在为了提高公共卫生或促进儿童健康成长特别需要时难以获得本人同意时
(3)在国家机关或地方公共团体或受其委托者执行法定事务时需要协助,且因获得本人同意可能妨碍该事务执行时
(4)预先通知或公布以下事项,并向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提交报告时
1.利用目的包括向第三方提供
2.提供给第三方的数据项目
3.向第三方提供的手段或方法
4.应个人要求停止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
5.接受个人要求的方法
尽管上述规定,以下情况的提供对象不被视为第三方。
(1)本公司在必要范围内委托全部或部分个人信息的处理时
(2)因合并或其他原因导致业务继承时提供个人信息时
(3)与特定对象共同使用个人信息时,预先通知个人此事并使其容易了解共同使用的个人信息项目、共同使用者的范围、使用目的及该个人信息管理责任者的姓名或名称时
第6条(个人信息的公开)
本公司在收到个人要求公开个人信息时,将无延迟地向本人公开。但是,公开这些信息可能属于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可能不会公开全部或部分内容,并在决定不公开时,将无延迟地通知本人。
(1)可能危害本人或第三方的生命、身体、财产及其他权利利益时
(2)可能对本公司业务的正常实施造成重大障碍时
(3)违反其他法律法规时
尽管上述规定,原则上不公开履历信息和特性信息等个人信息以外的信息。
第7条(个人信息的更正和删除)
(1)用户如发现本公司持有的其个人信息有误,可按照本公司规定的程序,向本公司申请更正、补充或删除个人信息(以下称为“更正等”)。
(2)本公司在收到用户的前述请求并认定有必要时,将无延迟地进行相关个人信息的更正等。
(3)本公司根据前述规定进行更正等,或决定不进行更正等时,将无延迟地通知用户。
第8条(个人信息的使用停止等)
(1)本公司在收到本人请求停止或消除其个人信息的使用时,若其理由是该个人信息的处理超出使用目的范围,或该信息是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将立即进行必要的调查。
(2)根据前项的调查结果,如本公司认为有必要响应该请求,将无延迟地停止或消除相关个人信息的使用。
(3)本公司根据前项规定进行使用停止等,或决定不进行使用停止等时,将无延迟地通知用户。
(4)尽管有前两项的规定,若使用停止等需要大量费用或难以进行,且可以采取必要的替代措施以保护用户的权利和利益时,将采取该替代措施。
第9条(隐私政策的变更)
(1)本政策内容可在不另行通知用户的情况下进行变更,法律及本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2)除非本公司另有规定,变更后的隐私政策自发布于本网站时生效。
第10条(咨询窗口)
关于本政策的咨询,请联系以下窗口。
医疗法人社团 广风会 总部
〒221-0864 神奈川县横滨市神奈川区菅田町656番1
电话:045-507-6115